来源:企业观察报
经过五年持续努力,中央企业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:初步建立了一套自上而下重法治、防风险
的工作机制,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风险防控体系,逐步打造一支能与国际大公司法务人员
同台竞技的专业队伍,积极培育一种依法合规经营管理的企业文化。
5月13日,在国务院国资委举行的“法治央企建设媒体通气会”上,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
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,“近年来,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,取得这样的成绩是不容易
的。其中强管理、防风险是重要的原因之一。
翁杰明提到,针对中央企业建设下一步思路,国资委从五个方面着力推进法治央企建设。“这条
路很漫长,永远无止境。”翁杰明说。
落到实处 加强顶层推动
翁杰明强调,将加强法治建设作为“一把手”工程。将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选人用人的重
要标准,做到“决策先问法、违法不决策”。
国资委印发《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》,明确党委(党组)
书记、董事长、总经理共18项职责,不断强化依法治企主体责任。
据了解,目前,88家央企集团在董事会明确推进法治建设专门委员会,90家将依法治企要求纳
入考核评价体系,许多企业建立党委(党组)中心组定期学法、述职必述法、干部任前法治考试
或谈话等制度。
强化依法治企 法律审核为硬要求
翁杰明强调,总法律顾问作为企业法治工作领军人物,全面参与重大决策,及时进行审核把关,
既敢于说“不”,又善于说“可”。
近年来,中央企业深化法治建设,加强规范管理,防范化解风险,助力企业改革发展。中央企业
严格落实规章制度、经济合同、重大决策100%法律审核把关要求,五年来累计审核近600万
项,累计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近2万起,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超过3300亿元。
翁杰明表示,国务院国资委着力打造治理完善、经营合规、管理规范、守法诚信的法治央企。
严格落实规章制度、经济合同、重大决策100%法律审核把关要求,做到“未经法律审核的,议题
不上会,项目不决策,合同不签署”。
“如何有效防止中央企业的决策违规、经营违规和各种腐败现象,必须旗帜鲜明地加强中央企业
的合规管理。”翁杰明说,近年来,国务院国资委也加大了对中央企业合规管理的指导。
翁杰明表示,2016年国务院国资委选择中国石油、中国移动、东方电气集团、招商局集团、中
国中铁等五家企业列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。各企业积极推进,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。
2018年出台了《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》,构建了全域性的企业管理合规体系。在反商业贿
赂、反垄断、应对出口管制等领域,出台了11项合规管理指南,指导企业在各个重点领域有效
应对。下一步,还要在做深做实上下功夫,使整个合规管理水平和效率都有明显提升。
抓好涉外风险管控 保障国际化经营
为加强境外法律专题研究,国务院先后编印24个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法律风险防范指引,推动企
业提前研判、深入评估风险。
对于中央企业涉外法律风险防范工作,翁杰明表示,强管理、防风险是重点工作,永远没有止
境,“我们始终高度关注涉外法律风险防范,指导中央企业定期开展排查,针对投资准入、资本
市场、知识产权等高风险领域,及时采取管控措施,提前阻止,把问题消除在萌芽中。”
翁杰明表示,企业国际化经营要靠人才,涉外法律纠纷也要靠人才去应对,所以我们要加强整体
谋划,人才吸引,包括加强培训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。要加强人才培养,建设一支具有广阔国际
视野,“要逐步打造一支能与国际大公司法务人员同台竞技的专业人才队伍。”翁杰明说。
国资监管最后一环 强化监督问责
翁杰明表示,国务院国资委坚持“先立规矩后办事”的原则,加快健全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。
截至目前,国务院国资委现行有效规章27件,规范性文件212件,为国资监管工作奠定了扎实的
制度基础。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、风险防控不力等行为的问责力度,组织或督促中央企业核
查违规问题,年均责任追究上千人次,形成有效监督震慑。
国资委并要求中央企业树立“雷区意识”,强化事中管控,通过建立风险提示函、约谈、通报等工
作机制,加强对高风险业务的实时动态监管,持续推动融资性贸易风险处置和出清。
翁杰明表示,针对金融衍生业务、信托、基金等及时提出风险管控要求,国资委指导中央企业依
法开展了降杠杆减负债防风险工作,整体负债率较2016年降低2.2个百分点,带息负债占比实现
“九连降”。
翁杰明认为,近年来中央企业总体上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,没有发生重大风险事件,很大程度上
得益于持续强化法治建设,全力做好规范管理、防控风险这篇大文章。
|